各市(地)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知識產權局),省局機關各處室、省知識產權保護中心:

  為貫徹落實《專利糾紛行政裁決和調解辦法》(2024年12月26日國家知識產權局令第八十一號)、《黑龍江省知識產權保護條例》(2024年12月19日黑龍江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省知識產權局對《黑龍江省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程序規(guī)定》(黑知規(guī)〔2023〕2號)進行了修改,已經省知識產權局2025年第2次局務會議審議通過?,F(xiàn)將修改后的《黑龍江省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程序規(guī)定》印發(fā)給你們,請你們做好貫徹落實。

  黑龍江省知識產權局

  2025年9月9日

 ?。ù思_發(fā)布)

  黑龍江省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程序規(guī)定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guī)范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行為,嚴格依法行政,確保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的質量和效率,維護專利權人和社會公眾的合法權益,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專利糾紛行政裁決和調解辦法》《黑龍江省知識產權保護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政策文件,制定本程序規(guī)定。

  第二條 我省各級知識產權管理部門處理專利侵權糾紛,開展行政裁決,適用本程序規(guī)定。

  第三條 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應當以事實為依據(jù)、以法律為準繩,遵循公正、及時的原則。

  第四條 知識產權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專利行政裁決工作隊伍建設,嚴格行政裁決辦案人員資格管理,落實行政裁決責任制,規(guī)范開展專利行政裁決。

  辦案人員應當持有省政府頒發(fā)的辦案資質證件,執(zhí)行公務時應當嚴肅著裝。

  第五條 省知識產權局負責省內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工作的指導和管理,可以處理省內涉外、涉港澳臺或者侵權行為地涉及兩個以上市(地)的有重大影響的專利侵權糾紛案件。各市(地)知識產權管理部門負責處理本行政區(qū)域內發(fā)生的專利侵權糾紛案件。

  根據(jù)工作需要,市(地)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可以委托有承接能力的下級縣(區(qū))知識產權管理部門處理縣(區(qū))行政區(qū)域內的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案件,受委托的縣(區(qū))知識產權管理部門以委托機關的名義實施調查和作出相關行政決定,不得再行委托。

  第二章 管 轄

  第六條 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案件由被請求人所在地或者侵權行為地的知識產權管理部門管轄。侵權行為地包括侵權行為實施地和侵權結果發(fā)生地。

  第七條 兩個以上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對同一專利侵權糾紛案件都有管轄權的,由最先受理的知識產權管理部門管轄。

  第八條 電子商務領域發(fā)生許諾銷售、銷售專利侵權糾紛的,由被請求人住所地或者侵權行為地知識產權管理部門管轄,侵權行為地包括實施被訴侵權行為的網絡服務器、計算機終端等設備所在地。

  對難以確定侵權行為地和被請求人住所地的,請求人發(fā)現(xiàn)侵權內容的計算機終端等設備所在地可以視為侵權行為地。

  第九條 市(地)知識產權管理部門發(fā)現(xiàn)專利侵權糾紛案件不屬于本部門管轄的,應當將案件線索移送有管轄權的市(地)知識產權管理部門處理。受移送的市(地)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對管轄權有異議的,應當報請省知識產權局指定管轄,不得再自行移送。

  第十條 省知識產權局根據(jù)案件情況可以將市(地)知識產權管理部門管轄的專利侵權糾紛案件提級處理,也可以指定有管轄權的市(地)知識產權管理部門管轄專利侵權糾紛案件。

  第十一條 市(地)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對管轄權發(fā)生爭議的,由爭議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由省知識產權局指定管轄。對與省外專利侵權糾紛案件處理部門發(fā)生管轄權爭議的,由省知識產權局報請國家知識產權局指定管轄。

  第十二條 當事人對管轄權有異議的,應當在提交答辯書期間提出,受理或者立案的知識產權管理部門應當在收到管轄權異議書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作出決定。異議成立的,作出將案件移送有管轄權的知識產權管理部門辦理的決定;異議不成立的,作出駁回管轄權異議的決定。

  當事人對知識產權管理部門作出的管轄權異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第三章 受理和立案

  第十三條 專利侵權糾紛案件因請求人提出處理請求而啟動。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對請求人的請求是否符合受理條件進行審查,以決定是否受理。

  第十四條 請求知識產權管理部門處理專利侵權糾紛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請求人是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

 ?。ǘ┯忻鞔_的被請求人,被請求人應當為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

 ?。ㄈ┯忻鞔_的請求事項和具體事實、理由;

  (四)屬于受案知識產權管理部門的受案和管轄范圍;

  (五)當事人任何一方均未就該專利侵權糾紛向人民法院起訴,并且雙方沒有約定其他糾紛解決方式。

  前款第(一)項所稱利害關系人包括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的被許可人、專利權人的合法繼承人。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的被許可人中,獨占實施許可合同的被許可人可以單獨提出請求;排他實施許可合同的被許可人在專利權人不請求的情況下,可以單獨提出請求;除合同另有約定或者經專利權人另行授權外,普通實施許可合同的被許可人不能單獨提出請求。

  第十五條 請求人向知識產權管理部門提出專利侵權糾紛處理請求的,應當提交由請求人簽名或者蓋章的請求書,請求書應當記載以下內容:

 ?。ㄒ唬┱埱笕说男彰蛘呙Q、地址、聯(lián)系方式,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委托代理人的,應當提供代理人的姓名、聯(lián)系方式和代理機構或者所在單位的名稱、地址;

 ?。ǘ┍徽埱笕诵彰蛘呙Q、地址、聯(lián)系方式;

 ?。ㄈ┱埱筇幚淼氖马椧约笆聦嵑屠碛?。

  第十六條 證據(jù)和證明材料可以以請求書附件的形式提交,證明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ㄒ唬┱埱笕酥黧w資格證明,即自然人應當提交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法人、非法人組織應當提交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或者其他主體資格證明文件副本及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身份證明,如請求人是利害關系人的,應提交證明材料;

  (二)專利權有效的證明,即國家知識產權局出具的專利登記簿副本。

  專利侵權糾紛涉及實用新型或者外觀設計專利的,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可以要求請求人出具由國家知識產權局作出的專利權評價報告,作為處理專利侵權糾紛的證據(jù)。

  請求人應當按照被請求人的數(shù)量提供請求書副本及有關證據(jù)。

  第十七條 提交的材料不符合本程序規(guī)定相關規(guī)定的,辦案人員應當及時向請求人釋明,并以書面形式一次性全面告知請求人應當補正的材料和期限。材料在指定期限內經補正符合本程序規(guī)定相關規(guī)定的,知識產權管理部門應當及時立案。逾期未補正或者補正后仍不符合相關規(guī)定的,不予立案。

  第十八條 在侵權糾紛處理中,當事人可以委托一至兩人作為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的,當事人應當向知識產權管理部門提交由委托人簽字或者蓋章的授權委托書,授權委托書必須記明委托事項和代理權限。

  代理人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請求以及進行和解等涉及當事人重大權益的代理權限,應當有被代理人的特別授權。

  第十九條 請求人是香港特別行政區(qū)、澳門特別行政區(qū)、我國臺灣地區(qū)居民的,辦案人員應當要求其提交相關身份證明,并按要求履行相關公證手續(xù),拒不提供的,不予受理;委托代理人的,提交的授權委托書應當履行相關證明手續(xù)。香港特別行政區(qū)、澳門特別行政區(qū)、我國臺灣地區(qū)居民在內地(大陸)持有的合法居民居住身份證件可以作為有效身份證明,持有的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可以作為身份證明參與行政裁決、調解和旁聽口頭審理。

  請求人是外國人的,辦案人員應當要求其提交所在國公證機關公證的有效身份證明,并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予以認證,拒不提供的,不予受理。委托代理人的,提交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形成的授權委托書應當經所在國公證機關證明并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的有關條約中對證明手續(xù)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在境內簽署的授權委托書,在辦案人員見證下簽署或者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機構公證簽署的,應予認可。獲得在中國永久居留資格的外國人,其所持外國人永久居留證件為有效身份證明。

  請求已經受理的,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可以要求請求人在指定期限內補充提供相關資料,期滿無正當理由仍未提供的,可以依法撤銷案件。

  第二十條 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請求時限為三年,自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侵權行為以及侵權人之日起算。行政裁決請求時限的中止、中斷、延長事由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請求人超過行政裁決請求時限提出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處理請求的,如果涉嫌侵權的行為在請求時仍在繼續(xù),且在涉案專利權有效期內,知識產權管理部門應當予以受理。

  受理后被請求人提出行政裁決請求時限抗辯,且查明無行政裁決請求時限中止、中斷、延長事由的,應當撤案處理。

  第二十一條 請求符合本程序規(guī)定相關規(guī)定條件的,知識產權管理部門應當自收到請求書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立案并通知請求人,同時指定三名或者三名以上單數(shù)辦案人員組成合議組處理該專利侵權糾紛;請求不符合本程序規(guī)定相關規(guī)定條件的,知識產權管理部門應當自收到請求書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通知請求人不予立案,說明理由。案情特別復雜或者有其他特殊情況的,經知識產權管理部門負責人批準,立案期限可以延長五個工作日。

  第二十二條 知識產權管理部門依照本程序規(guī)定第十六條第二款要求請求人出具專利權評價報告,請求人無正當理由不提交的,可以不予受理。

  第二十三條 當事人對不予受理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第二十四條 涉及同一專利權人的多項專利權,或者同一專利權涉及多名被請求人時,請求人分別填寫請求書,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可以分別立案。

  請求人與被請求人相同、被控侵權產品相同或者涉及同一專利權的案件,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可以合并審理。

  第二十五條 知識產權管理部門應當自立案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將請求書及其附件的副本送達被請求人,要求其自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交答辯書并按照請求人的數(shù)量提交答辯書副本。被請求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沒有固定住所的,應當自收到之日起三十日內提交答辯書并按照請求人的數(shù)量提交答辯書副本。被請求人逾期不提交答辯書的,不影響知識產權管理部門處理案件。被請求人申請延期的,應說明理由,是否準許,由合議組決定。

  第二十六條 權利人向他人發(fā)出侵犯專利權的警告,被警告人書面催告權利人向知識產權管理部門提出行政裁決處理請求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訴,或者被警告人向權利人書面表明不侵權意見,自權利人收到該書面催告或者不侵權意見之日起一個月內,或者自書面催告或者不侵權意見發(fā)出之日起兩個月內,權利人既不撤回警告,也不向知識產權管理部門提出行政裁決處理請求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訴的,被警告人可以請求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對侵權行為是否成立出具咨詢意見。

  第二十七條 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在處理專利侵權糾紛案件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追加有關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作為案件的當事人:

 ?。ㄒ唬┥姘笇@麢嘤袃蓚€以上權利所有人的,應當以全體共有權人作為共同請求人,部分共有權人明確表示放棄有關實體權利的除外;

 ?。ǘ┍徽埱笕藶閭€體工商戶且營業(yè)執(zhí)照上登記的經營者與實際經營者不一致的,應當以登記的經營者和實際經營者為共同被請求人;

  (三)被請求人為個人合伙的,應當以全體合伙人為共同被請求人;

 ?。ㄋ模┓煞ㄒ?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條 案件處理過程中,請求人提出申請追加被請求人,符合受理條件的,知識產權管理部門應當裁定追加并通知其他當事人。

  對于被請求人提出追加其他當事人為被請求人的,應當書面告知請求人。請求人同意追加的,裁定準許追加。請求人不同意,但案件處理結果同該當事人有法律上的利害關系的,知識產權管理部門通知其可以參加案件審理,該當事人申請參加的,應當追加其為第三人,該第三人有當事人的相關權利義務。

  追加被請求人或者第三人的請求應當在口頭審理前提出,否則不予支持。

  第二十九條 辦案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自行回避,當事人有權以口頭或者書面形式申請其回避:

 ?。ㄒ唬┦巧姘府斒氯嘶蛘弋斒氯?、代理人近親屬的;

  (二)與涉案專利申請或者專利權有利害關系的;

 ?。ㄈ┦巧姘笇@膶@韼熁蛘邔彶閱T的;

 ?。ㄋ模┡c案件有其他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案件公正處理的。

  辦案人員有接受當事人、代理人請客送禮,或者違反規(guī)定會見當事人、代理人情形的,當事人也有權以口頭或者書面形式申請其回避。

  當事人申請回避的,應當說明理由,最遲在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辦案人員名單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提出;決定口頭審理的,可以最遲在案件開始口頭審理時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開始口頭審理后知道的,也可以在口頭審理終結前提出。辦案人員的回避,由知識產權管理部門負責人決定?;乇軟Q定作出前,被申請回避的人員應當暫停參與案件的工作,但需要采取緊急措施的除外。

  前述規(guī)定適用于技術調查官、書記員、翻譯人員、鑒定人、輔助人員。

  第四章 證據(jù)調查

  第三十條 當事人在案件中對自己的主張有提供證據(jù)證實的責任,對其提供的證據(jù)或者證明材料的真實性負責,承擔舉證不力的法律后果。

  當事人及其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證據(jù)的,代理人可以申請知識產權管理部門簽發(fā)調查通知書,由代理人持調查通知書向接受調查的單位或者個人調查收集不涉及國家秘密、商業(yè)秘密或者個人隱私的相關證據(jù)。有關單位或者個人應當予以配合。

  證據(jù)由國家有關部門保存,當事人及其代理人無權查閱調取,不能自行收集證據(jù)的,當事人可以書面請求知識產權管理部門調查取證。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可以依請求,也可以依職權決定是否調查收集有關證據(jù)。

  對于移送的案件,移送機關調查收集的證據(jù)材料,可以作為案件的證據(jù)使用。

  第三十一條 涉及新產品制造方法的發(fā)明專利的,如果請求人舉證證明依照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為新產品且被控侵權產品與依照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相同,則被請求人對其產品制造方法不同于專利方法承擔舉證責任。

  產品或者產品制造方法的技術方案在專利申請日以前可以為國內外公眾所知的,知識產權管理部門應當認定該產品不屬于新產品。

  第三十二條 當事人向知識產權管理部門提交的證據(jù)和證明材料,應當真實、合法。

  當事人提供的證據(jù)和證明材料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形成的,應當說明來源,并經所在國公證機關予以證明,且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予以認證。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的有關條約中對證明手續(xù)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當事人提交的證據(jù)和證明材料是在香港特別行政區(qū)、澳門特別行政區(qū)、我國臺灣地區(qū)形成的,應當履行相關的證明手續(xù)。

  當事人向知識產權管理部門提供的外文書證或者外文說明資料,應當附有中文譯本。沒有提交中文譯本的,該證據(jù)視為未提出。當事人對中文譯本有異議的,應當共同委托翻譯機構提供翻譯文本;當事人對翻譯機構的選擇不能達成一致的,由知識產權管理部門指定。

  第三十三條 知識產權管理部門調查收集證據(jù)可以詢問當事人和證人;采用查閱、復制、測量、拍照、攝像等方式進行現(xiàn)場勘驗;要求被調查人進行現(xiàn)場演示。

  知識產權管理部門調查收集證據(jù)應當制作筆錄。筆錄應當由辦案人員、被調查的單位或者個人簽名或者蓋章。被調查的單位或者個人拒絕簽名或者蓋章的,由辦案人員在筆錄上注明。

  第三十四條 知識產權管理部門調查收集證據(jù)可以采取抽樣取證的方式。

  涉及產品專利的,可以從涉嫌侵權的產品中抽取一部分作為樣品;涉及方法專利的,可以從涉嫌依照該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中抽取一部分作為樣品。

  知識產權管理部門進行抽樣取證應當制作筆錄和清單,寫明被抽取樣品的名稱、特征、數(shù)量以及保存地點,由辦案人員、被調查的單位或者個人簽字或者蓋章。被調查的單位或者個人拒絕簽名或者蓋章的,由辦案人員在筆錄上注明。抽樣取證清單應當交被調查人一份。

  第三十五條 在證據(jù)可能滅失或者以后難以取得,又無法進行抽樣取證的情況下,經知識產權管理部門負責人批準,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可以進行登記保存,并在七日內作出決定。

  經登記保存的證據(jù),被調查的單位或者個人不得銷毀或者轉移。

  知識產權管理部門進行登記保存應當制作筆錄和清單,寫明被登記保存證據(jù)的名稱、特征、數(shù)量以及保存地點,由辦案人員、被調查的單位或者個人簽名或者蓋章。被調查的單位或者個人拒絕簽名或者蓋章的,由辦案人員在筆錄上注明。登記保存清單應當交被調查人一份。

  第三十六條 知識產權管理部門需要委托異地或者下級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協(xié)助調查收集證據(jù)的,應當提出明確的要求。接受委托的部門應當及時、認真地協(xié)助調查收集證據(jù),并盡快回復。

  第三十七條 主張權利的一方提供了另一方持有相關證據(jù)的初步證據(jù),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可以責令另一方提供其所掌握的相關證據(jù),另一方無正當理由拒不提供或者提供虛假證據(jù)的,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可以認定主張權利的一方關于該證據(jù)的主張成立。

  第三十八條 當事人在舉證期限屆滿前書面申請就專門技術問題進行鑒定的,合議組可以組織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確定具備資格的鑒定人,約定鑒定費用承擔方式;對合議組認為不需要鑒定或者鑒定費用協(xié)商不成的,不進行鑒定;僅對確定鑒定人協(xié)商不成的,由合議組指定鑒定人。

  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合議組可以委托具備資格的鑒定人進行鑒定。

  當事人對鑒定意見有異議或者合議組認為鑒定人有必要參加口頭審理的,鑒定人應當參加口頭審理。經合議組書面通知,鑒定人拒不參加的,鑒定意見不得作為事實認定依據(jù)。

  第三十九條 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可以指派技術調查官參與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活動,為查明案件技術事實提供咨詢、出具技術調查意見和其他必要技術協(xié)助。

  技術調查官的職責與選任,按照國家知識產權局《知識產權行政保護技術調查官管理辦法》及省知識產權局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四十條 知識產權管理部門處理案件過程中,應當向當事人指定不少于十五日的舉證期限。舉證期限也可以由當事人協(xié)商,并經知識產權管理部門批準。該舉證期限自當事人收到通知書之日起算。當事人申請延長舉證期限的,知識產權管理部門根據(jù)案情決定是否延長,并通知雙方當事人。

  第五章 審 理

  第四十一條 專利侵權糾紛案件可以采用書面方式或者口頭方式進行審理。

  第四十二條 知識產權管理部門處理專利侵權糾紛,可以根據(jù)案情需要決定是否進行口頭審理。決定進行口頭審理的,應當至少在口頭審理三個工作日前將口頭審理的時間、地點通知當事人。當事人申請延期進行口頭審理的,應當提出合理的延期事由,是否準許由合議組決定。當事人無正當理由拒不參加的,或者未經允許中途退出的,對請求人按撤回請求處理,對被請求人按缺席處理。

  第四十三條 知識產權管理部門舉行口頭審理的,應當將口頭審理的參加人和審理要點記入筆錄,經核對無誤后,由辦案人員和參加人簽名或者蓋章。

  除涉及國家秘密、個人隱私或者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以外,口頭審理應當公開進行。涉及商業(yè)秘密的案件,當事人申請不公開審理的,可以不公開審理。

  第四十四條 合議組可以綜合考慮當事人意愿、案件情況、技術條件等因素開展線上口頭審理,具體要求和程序參照《國家知識產權局行政裁決案件線上口頭審理辦法》(國家知識產權局公告第五一七號)執(zhí)行。

  第四十五條 合議組應當對案件認定的事實、證據(jù)、法律責任、適用法律、處理結果進行全面合議。

  合議組合議案件,實行少數(shù)服從多數(shù)的原則。合議應當制作筆錄,由合議組成員簽字。合議中的不同意見,應當如實記入筆錄。

  第四十六條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知識產權管理部門應當依申請或者依職權中止案件處理:

 ?。ㄒ唬┥姘笇嵱眯滦?、外觀設計專利權被申請宣告無效并被國家知識產權局受理的;

 ?。ǘ┮环疆斒氯怂劳?,需要等待繼承人表明是否參加審理的;

 ?。ㄈ┮环疆斒氯藛适袷滦袨槟芰?,尚未確定法定代理人的;

 ?。ㄋ模┳鳛橐环疆斒氯说姆ㄈ嘶蛘叻欠ㄈ私M織終止,尚未確定權利義務承受人的;

  (五)一方當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參加審理的;

 ?。┰摪副仨氁粤硪话傅膶徖斫Y果為依據(jù),而另一案尚未審結的;

  (七)向上級部門請示,屬于法律適用問題等確需等待批復后繼續(xù)審理的。

  第四十七條 被請求人以申請涉案專利權宣告無效為由提出中止申請的,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ㄒ唬秾@謾嗉m紛案件中止處理申請書》;

 ?。ǘ稛o效宣告請求受理通知書》;

 ?。ㄈ┯绊懮姘笇@麢喾€(wěn)定性的有關證據(jù)。

  知識產權管理部門應當對中止申請是否符合前款規(guī)定進行審查,符合的可以予以中止。

  第四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可以不中止案件處理:

  (一)涉案發(fā)明專利權在案件處理期間被申請宣告無效的;

 ?。ǘ┱埱笕顺鼍叩膶@麢嘣u價報告未發(fā)現(xiàn)實用新型或者外觀設計專利權存在不符合授予專利權條件的缺陷的;

  (三)被請求人撤回無效宣告請求后案件恢復處理,其再次提出無效宣告請求,并請求中止的;

 ?。ㄋ模o效宣告程序對涉案專利權作出的維持有效的決定已經生效的;

 ?。ㄎ澹┲R產權管理部門認為無需中止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九條 知識產權管理部門作出是否中止案件程序的決定后,應當書面通知當事人;決定不予中止的,應當說明理由。

  第五十條 中止處理的原因消除后,知識產權管理部門應當及時恢復案件處理,并通知雙方當事人。

  國家知識產權局宣告涉案專利權無效的,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可以告知請求人撤回糾紛處理請求;請求人不撤回的,知識產權管理部門應當作出駁回請求的裁決決定,并送達雙方當事人。

  第六章 結 案

  第五十一條 知識產權管理部門處理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案件,應當在調查認定案件事實的基礎上依法及時結案。根據(jù)案件處理結果,結案形式包括:

 ?。ㄒ唬┳鞒鲂姓脹Q,發(fā)出專利侵權糾紛案件行政裁決書;

 ?。ǘ┱{解結案,當事人達成調解協(xié)議的,作出專利侵權糾紛調解協(xié)議書;

  (三)撤銷案件,發(fā)出撤銷專利侵權糾紛案件決定書。

  第五十二條 出現(xiàn)下列情形之一時,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可以撤銷專利侵權糾紛案件:

 ?。ㄒ唬┝负蟀l(fā)現(xiàn)不符合受理條件的;

 ?。ǘ┱埱笕顺坊靥幚碚埱蟮?;

 ?。ㄈ┱埱笕怂劳龌蛘咦N,沒有繼承人或者承受人,或者繼承人、承受人放棄處理請求的;

 ?。ㄋ模┍徽埱笕怂劳龌蛘咦N,沒有遺產或者剩余財產,或者沒有應當承擔義務的人的;

 ?。ㄎ澹┢渌婪☉敵蜂N案件的情形。

  第五十三條 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在處理專利侵權糾紛全過程中,可以根據(jù)當事人的意愿進行調解。雙方當事人意見達成一致的,由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制作《專利侵權糾紛調解協(xié)議書》,加蓋公章,并交雙方當事人簽名或者蓋章確認。調解未達成協(xié)議或者當事人反悔的,應當及時作出裁決。

  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可以委托相關人民調解組織開展專利侵權糾紛調解工作,對達成調解協(xié)議的,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可以以委托調解文書及相關調解協(xié)議結案。

  調解書中具有給付內容并載明愿意接受強制執(zhí)行承諾的,當事人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的規(guī)定申請公證機關賦予強制執(zhí)行效力。當事人不履行或者不適當履行經過公證的調解書的,對方當事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zhí)行。

  第五十四條 除達成調解協(xié)議或者撤銷案件外,知識產權管理部門應在案件審理完畢后制作行政裁決書,寫明以下內容:

 ?。ㄒ唬┊斒氯说男彰蛘呙Q、地址;

 ?。ǘ┊斒氯岁愂龅氖聦嵑屠碛桑?/p>

 ?。ㄈ┱J定侵權行為是否成立的理由和依據(jù);

 ?。ㄋ模┱J定侵權行為成立并需要責令侵權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的,應當明確責令侵權人立即停止的侵權行為的類型、對象和范圍;認定侵權行為不成立的,應當駁回請求人的請求;

 ?。ㄎ澹┎环脹Q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

  行政裁決書應當加蓋知識產權管理部門的公章。

  第五十五條 知識產權管理部門或者人民法院作出認定侵權成立并責令侵權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的裁決或者判決之后,被請求人就同一專利權再次作出相同類型的侵權行為,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請求處理的,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可以直接作出責令立即停止侵權行為的行政裁決。

  第五十六條 知識產權管理部門處理專利侵權糾紛,應當自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結案。案件特別復雜需要延長期限的,應當經部門負責人批準,延長期限最多不超過一個月。案件特別復雜或者有其他特殊情況,延期后仍不能結案,經上一級知識產權管理部門批準繼續(xù)延期的,應當同時確定不超過兩個月的延長期限。

  案件處理過程中,中止、公告、檢驗鑒定、管轄異議和當事人申請的延長舉證期限與和解期間不計入前款案件處理期限。

  第七章 執(zhí)行與公開

  第五十七條 知識產權管理部門認定專利侵權行為成立,責令侵權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的,應當采取下列制止侵權行為的措施:

  (一)侵權人制造專利侵權產品的,責令其立即停止制造行為,銷毀制造侵權產品的專用設備、模具,并且不得銷售、許諾銷售、使用尚未售出的侵權產品或者以任何其他形式將其投放市場;侵權產品難以保存的,責令侵權人銷毀該產品;

 ?。ǘ┣謾嗳宋唇泴@麢嗳嗽S可使用專利方法的,責令其立即停止使用行為,銷毀實施專利方法的專用設備、模具,并且不得銷售、許諾銷售、使用尚未售出的依照專利方法所直接獲得的侵權產品或者以任何其他形式將其投放市場;依照專利方法所直接獲得的侵權產品難以保存的,責令侵權人銷毀該產品;

 ?。ㄈ┣謾嗳虽N售專利侵權產品或者依照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侵權產品的,責令其立即停止銷售行為,并且不得使用尚未售出的侵權產品或者以任何其他形式將其投放市場;尚未售出的侵權產品難以保存的,責令侵權人銷毀該產品;

  (四)侵權人許諾銷售專利侵權產品或者依照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侵權產品的,責令其立即停止許諾銷售行為,消除影響,并且不得進行任何實際銷售行為;

 ?。ㄎ澹┣謾嗳艘陨a經營為目的使用專利侵權產品的,責令其立即停止使用行為;但為生產經營目的使用不知道是未經專利權人許可而制造并售出的專利侵權產品,且舉證證明該產品合法來源的,對于權利人請求停止上述使用的主張,知識產權管理部門應予支持,但被訴侵權產品的使用者舉證證明其已支付該產品的合理對價的除外;

  (六)侵權人進口專利侵權產品或者依照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侵權產品的,責令侵權人立即停止進口行為;侵權產品已經入境的,不得銷售、使用該侵權產品或者以任何其他形式將其投放市場;侵權產品難以保存的,責令侵權人銷毀該產品;侵權產品尚未入境的,可以將行政裁決通知有關海關;

 ?。ㄆ撸┴熈钋謾嗟膮⒄狗讲扇恼箷铣烦銮謾嗾蛊?、銷毀或者封存相應的宣傳材料、更換或者遮蓋相應的展板等撤展措施;

  (八)停止侵權行為的其他必要措施。

  知識產權管理部門認定電子商務平臺上的專利侵權行為成立,作出行政裁決的,應當通知網絡服務提供者、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及時對專利侵權產品或者依照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侵權產品相關網頁采取刪除、屏蔽、斷開鏈接、終止交易和服務等必要措施,制止平臺內經營者的侵權行為。

  第五十八條 發(fā)現(xiàn)已作出的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中涉案專利被宣告全部無效或者部分無效且無效宣告決定書已生效的,或者有其他需要糾正或者撤銷情形的,知識產權管理部門應當依職權或者依申請變更或者撤銷行政裁決,但已經履行或者強制執(zhí)行的專利侵權糾紛處理決定,不具有追溯力。

  發(fā)現(xiàn)已作出的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書中有文字表述等錯誤的,應當以書面決定的方式作出補正或者更正。

  第五十九條 知識產權管理部門作出行政裁決的,應當自作出之日起二十個工作日內依法公開,通過政府網站等途徑及時發(fā)布案件信息。行政裁決公開時,應當刪除或者遮蓋涉及國家秘密、商業(yè)秘密、個人隱私以及其他不宜公開的信息。

  行政裁決因行政訴訟發(fā)生變更或者撤銷的,應當自變更或者撤銷之日起二十個工作日內,公開有關變更或者撤銷的信息。

  第六十條 知識產權管理部門作出認定專利侵權行為成立并責令侵權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的行政裁決后,被請求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的,在訴訟期間不停止決定的執(zhí)行。

  侵權人對知識產權管理部門作出的認定侵權行為成立的行政裁決期滿不起訴又不停止侵權行為的,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

  第六十一條 當事人故意侵犯專利權的,或者在知識產權管理部門作出行政裁決后,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逃避執(zhí)行,嚴重影響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公信力的,可以依法將其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實施聯(lián)合懲戒。

  第八章 期間、送達

  第六十二條 期間以時、日、月計算,期間開始的時或者日不計算在內。期間不包括在途時間,送達文書在期滿前交郵的,不算過期。期間屆滿的最后一日為法定節(jié)假日的,以法定節(jié)假日后的第一日為期間屆滿的日期。

  第六十三條 知識產權管理部門送達結案文書(包括《專利侵權糾紛案件行政裁決書》《撤銷專利侵權糾紛案件決定書》《專利侵權糾紛調解協(xié)議書》),應當當場交付當事人。當事人不在場的,應當在七個工作日內按照本程序規(guī)定第六十四條、第六十五條的規(guī)定,將結案文書送達當事人。

  第六十四條 知識產權管理部門送達辦案文書,應當按照下列方式進行:

 ?。ㄒ唬┲苯铀瓦_的,由受送達人在送達回證上注明簽收日期,并簽名或者蓋章,受送達人在送達回證上注明的簽收日期為送達日期。受送達人是自然人的,本人不在時交其同住成年家屬簽收;受送達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組織的主要負責人或者該法人、其他組織負責收件的人簽收;受送達人有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簽收;受送達人已向知識產權管理部門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簽收。受送達人的同住成年家屬,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負責收件的人,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達回證上簽收的日期為送達日期。

  (二)受送達人或者其同住成年家屬拒絕簽收的,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可以邀請有關基層組織或者所在單位的代表到場,說明情況,在送達回證上載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達人、見證人簽名或者以其他方式確認,將辦案文書留在受送達人的住所;也可以將辦案文書留在受送達人的住所,并采取拍照、錄像等方式記錄送達過程,即視為送達。

 ?。ㄈ┙浭芩瓦_人同意并簽訂送達地址確認書,可以采用手機短信、傳真、電子郵件、即時通訊賬號等能夠確認其收悉的電子方式送達辦案文書,知識產權管理部門應當通過拍照、截屏、錄音、錄像等方式予以記錄,手機短信、傳真、電子郵件、即時通訊信息等到達受送達人特定系統(tǒng)的日期為送達日期。

 ?。ㄋ模┲苯铀瓦_有困難的,可以郵寄送達或者委托當?shù)刂R產權管理部門、轉交其他部門代為送達。郵寄送達的,以回執(zhí)上注明的收件日期為送達日期;委托、轉交送達的,受送達人的簽收日期為送達日期。

  (五)受送達人下落不明或者采取上述方式無法送達的,可以在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公告欄和受送達人住所地張貼公告,也可以在報紙或者知識產權管理部門門戶網站等刊登公告。自公告發(fā)布之日起經過六十日,即視為送達。公告送達,應當在案件材料中載明原因和經過。在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公告欄和受送達人住所地張貼公告的,應當采取拍照、錄像等方式記錄張貼過程。

  第六十五條 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可以要求受送達人簽署送達地址確認書,送達至受送達人確認的地址,即視為送達。受送達人送達地址發(fā)生變更的,應當及時書面告知知識產權管理部門;未及時告知的,知識產權管理部門按原地址送達,視為依法送達。

  因受送達人提供的送達地址不準確、送達地址變更未書面告知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導致辦案文書未能被受送達人實際接收的,直接送達的,辦案文書留在該地址之日為送達之日;郵寄送達的,辦案文書被退回之日為送達之日。

  第九章 附 則

  第六十六條 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相關法律文書格式參考《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辦案指南》《黑龍江省知識產權局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案卷示范文本》等制作。

  第六十七條 本程序規(guī)定由省知識產權局負責解釋。

  第六十八條 本程序規(guī)定自印發(fā)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黑龍江省知識產權局《關于修改發(fā)布<黑龍江省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程序規(guī)定>的通知》(黑知規(guī)〔2023〕2號)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