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CNNIC)2014年7月21日發(fā)布的《第34次中國互聯網絡發(fā)展狀況統計報告》顯示,截至2014年6月,我國網民規(guī)模已達6.32億,手機網民規(guī)模達5.27億,占比83.4%,首次超越傳統PC整體使用率(80.9%),互聯網對網民生活全方位滲透程度進一步增加。作為有別于傳統媒體的“第四媒體”,互聯網已經成為民眾交流思想、獲取信息的第一公共平臺,可以說是思想文化信息的集散地和社會輿論的放大器,不僅潛移默化地改變著人們的生活,帶來了傳播方式的革命性飛躍,更拓寬了社會參與反腐倡廉的渠道。2009年,中央黨校出版社出版發(fā)行的《中共黨建辭典》便正式收錄了“網絡反腐”的詞義,標志著互聯網在反腐敗中的作用得到了認可,肯定了網絡媒體的興起對反腐倡廉建設的推動性作用?!熬W絡曝光——紀檢監(jiān)察部門介入——查實處理”也已成為官員落馬的新路徑。

 
  涉腐網絡輿情作為網絡反腐的核心內容,應對處理的效果好,可以讓公眾正確的去認識腐敗問題,正面的進行討論,成為行政監(jiān)督和司法監(jiān)督的有力補充,而一旦涉腐網絡輿情失控,將會造成巨大的輿論壓力,甚至會對政府的公信力造成影響。作為政府的重要經濟管理部門,稅務部門具有公權力大、經濟影響力強、公眾關注度高等特點,因此,在當前形勢下,如何積極科學地應對網絡輿情,使之轉化為助推反腐倡廉工作的“正能量”,可以說是稅務紀檢監(jiān)察部門面臨的一項嶄新而又嚴峻的課題。
 
  一、當前涉腐網絡輿情的形成和特點
 
  (一)涉腐網絡輿情的定義和形成過程
 
  網絡輿情是公眾通過互聯網對政府管理以及現實社會中各種現象、問題所表達的政治信念、態(tài)度、意見和情緒的總和。從這個定義出發(fā)“涉腐網絡輿情”的定義就應該是:“網民或媒體圍繞腐敗事件的發(fā)生、發(fā)展和變化,通過互聯網發(fā)布、轉載和傳播的意見情緒和觀點的總和①”。它不僅是一種負面的網絡輿情,也是當前網絡輿情信息的敏感內容。其形成一般由網絡議論開始,當其中涉及有官員敗德違紀、特權行為等敏感信息時就會引發(fā)社會關注,促使更多網民、媒體跟進對涉及腐敗的事件、行為、問題等發(fā)表言論,進而形成具有一定傾向性的意見匯總。這種傾向性意見多是網絡上的負面新聞或不利言論一旦形成,我們便稱之為網絡涉腐輿情的爆發(fā)。
 
 ?。ǘ┥娓W絡輿情的特征
 
  一是傳播速度快。由于互聯網絡打破了時間、地域的限制,各種類型的信息幾乎能實時發(fā)送并接收,信息傳播速度相當快。以當年的雷政富事件為例,從照片公布到各大網站關注,僅用了不到一天時間。二是社會關注度高。由于受眾和網民數量龐大,加上人民群眾對腐敗現象的不滿,導致涉腐輿情事件往往相對于一般輿情所涉及的信息敏感度更高,更易引起大眾的關注,更易形成網絡群體性事件。如在“表哥”事件中,新浪網上的網民跟帖,就多達25000余條,整個新聞點擊量、發(fā)帖量在當時都高居榜首。三是有效控制難。與傳統的大眾傳播媒體不同,網絡的特點決定了網絡輿情的形成非常突然,往往是一個熱點事件或論點,通過觀點、利益不同的網民情緒化、對立性的爭論,立即就可以形成燎原之勢,給適時采取措施、有效加以控制帶來了極高地難度。同時從技術手段來看,雖然能夠將內容進行部分過濾和刪減,但并不能保證所有的網站、論壇不出現類似的言論或內容。四是社會影響力巨大。從正向作用來講,互聯網公開透明和廣泛傳播的特點無形中擴大了警示教育的范圍,網絡和媒體對腐敗案件全過程、全方位的跟蹤報道,不僅給領導干部上了生動的一課,使大家感到自己時時刻刻置身于網友的監(jiān)督之下,更使得問題官員迫于輿論壓力也會對自己的腐敗行為有所收斂。但從負面作用來說,由于在網絡世界,每個網民都可借助虛擬身份暢所欲言,這容易使人失去社會責任感和自我控制能力。在法不責眾心理的支配下,一些缺少自律意識的網民在發(fā)表言論時采取偏激的態(tài)度進行個人情感宣泄,甚至捕風捉影不負責任地發(fā)布信息,任意夸張腐敗事件的嚴重性,放大腐敗面,煽動社會情緒,不僅于反腐敗本身無益,更會造成公眾對黨和政府的不信任,甚至引發(fā)公眾與政府的對立,影響社會穩(wěn)定。同時,由于網絡反腐在我國仍是新生事物,法治化程度相對較低,有些人為了達到一定的目的,已經把搜索官員緋聞當成一種游戲,動不動就以人肉搜索相威脅,動不動對官員的房產、穿戴品頭論足,有的甚至造謠誹謗、人身攻擊,網絡暴力事件頻發(fā),給當事人造成了物質、精神上的傷害,這與傳統的暴力事件危害十分接近,不僅使得政府官員人人自危,更對阻礙了我國的法治進程。
 
  二、稅務機關涉腐網絡輿情的特點和類型
 
  具體到稅務機關,涉腐網絡輿情的形成雖然在過程上與一般涉腐網絡輿情無異,但作為經濟執(zhí)法部門,稅務機關公權力直接作用于納稅人,因此,其涉腐網絡輿情往往與其廉政作風、工作效能、執(zhí)法服務、稅收征管等息息相關,核心是征納關系。網絡涉稅輿情的焦點,也逐漸從納稅人向稅務干部轉移,從稅收征管向納稅服務轉移,納稅人越來越在乎維權,也越來越敢于和善于維權,部分稅務干部在稅收執(zhí)法過程中,憑借稅法賦予的職權“為稅不廉、辦事不公”,侵犯納稅人的合法權益的現象一旦反應在網絡上,便極易爆發(fā)涉腐網絡輿情。這是稅務機關涉腐網絡輿情的第一個特點。此外,由于稅務機關的公權力大多集中在基層,集中在一線執(zhí)法部門,因而稅務機關的涉腐網絡輿情多發(fā)生在基層一線,尤其是征管一線的稅源管理、稅務稽查、納稅服務等部門更是誘發(fā)涉稅輿情的高發(fā)地帶。這既是稅務機關涉腐網絡輿情發(fā)生規(guī)律的概況,更是稅務機關涉腐網絡輿情的第二個顯著特點。這從地稅部門納稅服務電話12366受理情況的統計可以佐證。
 
  至于涉腐網絡輿情的類型,根據輿情的關聯性,筆者認為可以粗略地劃分為兩類:一類是直接涉及稅務干部個人的涉腐網絡輿情。比如近期在網絡上廣泛傳播、在社會上反響很大的“江蘇省大豐市國稅局局長黃金名片”事件,溫州市平陽縣地稅局鰲江分局地稅局上班百態(tài),局長品茶、副局長罵人、員工玩手機事件。而另一類可能并不涉及具體人員,但又與反腐敗工作、作風建設工作有一定關系的事件,如赤壁市地稅局“兩節(jié)”期間亂發(fā)物資補助、孝感地稅局違規(guī)興建樓堂館所事件。兩類輿情由于指向不同,影響不同,在應對和處理上也應有針對性地加以區(qū)分。
 
  三、稅務機關涉腐網絡輿情應對現狀的問題分析
 
  網絡輿情是反映社情民意的風向標,當前,涉腐網絡輿情的應對已經逐漸引起各級稅務部門的廣泛重視,在應對和處置上也取得了不小的進步,但相對于“微時代”的迅猛發(fā)展態(tài)勢仍然存在著許多不相適應的地方。
 
  一是基層稅務機關對涉腐網絡輿情應對緊迫性的認識與當前信息技術迅猛態(tài)勢不相適應。截至2014年6月,我國網民規(guī)模已達6.32億,手機網民規(guī)模更是達到了5.27億人。數量龐大的網民在網絡平臺上行使其民主權利,沒有地域和時間的限制,快捷、安全、零成本、高效率的監(jiān)督權利運行。稅務人員在行政執(zhí)法或處理問題過程中,一些看起來微小的失誤和瑕疵就有可能被“有心人”在網上快速放大和炒作,引起廣大網民的關注和議論。網民通過發(fā)帖、轉帖、論壇、博客等形式迅速在網絡上傳播,很短時間里就可匯集形成負面影響很大的輿情浪潮,引發(fā)人民群眾對稅務機關依法履行職責的質疑,對稅收工作造成被動,損害稅務工作人員及稅務部門的良好社會形象,甚至影響政府形象。但仍然有許多基層稅務部門和稅務干部沒有完全適應網絡時代的新變化、新要求,對網絡涉腐輿情應對和處置的重要性認識不足,敏感意識不強,沒有危機感,放任其愈演愈烈,結果演變成大的輿情事件,陷入被動。
 
  二是涉腐事件網絡舉報機制的缺失與廣大網民的監(jiān)督需求仍存矛盾。據2013年全國兩會前夕,人民網和人民日報政治文化部反腐倡廉分項調查顯示,68%的網民最愿意通過網絡曝光的方式參與反腐;如果要舉報,87%的網民會選擇匿名舉報;30%的網民認為網絡反腐能夠在短時間引起大量網民關注,對貪官造成較大輿論壓力,24%的網民認為匿名曝光保護了舉報人的安全。這些數字充分表達了網民對反腐敗工作參與的熱情,但反觀基層稅務機關,在部門網站上開通舉報途徑的卻寥寥無幾。涉腐網絡舉報機制的缺失與網民監(jiān)督舉報需求的矛盾,一方面使許多網民只能選擇在公共網上大張旗鼓地將貪腐線索公諸于世,通過集聚放大產生“民意”來形成強大的輿論壓力,引發(fā)高層關注,懲處稅務腐敗干部,這種“人治”的反腐運行模式,不僅容易泄露反腐機密,使問題官員有所準備、串供甚至出逃,不利于案件查實,更會給紀檢監(jiān)察部門查辦案件帶來困難。另一方面基于網上發(fā)言的匿名性和自由性特點,網民可以通過網絡平臺自由地表達觀點和看法,其傳播又不受時間、空間的制約,使許多網民意見過于隨意或片面,真實性、可靠性沒有保證,不僅會給檢監(jiān)察部門甄別、處理帶來困難,更會使網絡監(jiān)督和網絡反腐的功能弱化。[page]
  三是涉腐網絡輿情應對能力的不足與納稅人的高度關注不相協調。在人們的傳統印象中,納稅人相對于稅務部門和地稅干部而言是弱勢群體,致使社會各界對涉稅涉腐網絡事件尤為關注。加之稅務部門長期以來采取的“有過錯推定”模式,忽視了納稅人的合法權益,在稅務管理中不相信、不尊重納稅人,影響了本該和諧征納關系,更在深層次上引發(fā)了納稅人和網民對稅務涉腐網絡輿情的關注。而現在稅務部門的輿情監(jiān)測和收集主要依靠人工,且各級之間、各地之間的監(jiān)測信息無法共享,從眾多網站上搜集與本系統相關的有可能形成輿情的涉腐事件或情況,難免顧此失彼,導致處置不及時。加之絕大多數基層機關由于人力所限還沒有成立應對涉腐網絡輿情的組織機構,沒有專門處理網絡輿情事件的固定人員,沒有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應對制度,應對專業(yè)化不足,直接導致很多涉腐輿情事件紀檢監(jiān)察部門不能直接掌握,難以對“網絡情緒”進行及時回應和疏導,必然會導致在涉稅網絡涉腐輿情研判處置上出現滯后推諉現象,嚴重時更會導致事態(tài)的升級。
 
  同時,法制滯后也是一大缺位。“人肉搜索”引發(fā)“網絡暴力”,以及虛假信息被披上“合法外衣”產生的負面效應,容易造成社會不良影響,不僅給受害稅務干部個人帶來了巨大困難和沉重代價,更直接影響了稅務機關的形象。
 
  四是作風建設的成效與提高稅務機關的公信力的要求相比仍然滯后??陀^地講,近些年來,特別是自去年“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開展以來,稅務機關的作風建設是取得了卓越成就的,但不可否認仍然有一些稅務干部在作風上存在問題,“懶、散、慵、浮、軟、昏、混、推、拖、奢、貪”的現象也還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不作為、亂作為,群眾性意識不強,執(zhí)法不規(guī)范,濫用自由裁量權,對稅法的不誠信直接損害了稅務機關的形象。這些作風有問題的稅務干部得不到納稅人以及公民的信任,也是稅務機關涉腐網絡輿情爆發(fā)的一個直接因素。
 
  四、稅務機關涉腐網絡輿情應對與處理的建議
 
  (一)解放思想,真正在思想上重視涉腐網絡輿情應對與處理工作
 
  盡管現階段我國網絡表達仍然存在非理性的弊端,但網絡作為當今中國最大的輿論場,代表著一定的民意,而且可以說是一種原汁原味的民意表達。網絡民意表達的繁盛,不僅體現了民眾對社會發(fā)展的希望與期許、責任與良知,更體現了我國國家治理體系的日益完善和治理能力的逐步成熟。網民通過網絡參與反腐工作,對稅務機關而言既是新時期開展反腐倡廉工作的挑戰(zhàn),更是凝聚稅務公信力的機遇。作為稅收執(zhí)法部門,稅務干部理應樹立正確的涉腐網絡輿情意識,認識到其本質是對稅務部門和稅務干部的監(jiān)督作用。稅務腐敗揭發(fā)之后得到查處,相關責任人受到處分,這在一定程度上對稅務干部更起到震懾作用,從根本上破滅其僥幸心理,從而人人懷著敬畏之心。同時,涉腐網絡輿情反映的情況,部分是因稅務部門和稅務干部未完全依法治稅,直接或者間接地損害納稅人的合法權益,被訴諸于眾,遭受網絡民意的拷問,對于稅務部門而言,不僅有利于懲治違法違紀干部,帶動隊伍建設,更會促進依法治稅,提升整體執(zhí)法水平。因此面對輿情,稅務部門一定要高度重視,做到理性看待,正確面對,認真處置。
 
 ?。ǘ┙∪珯C制,實現涉腐網絡輿情應對與處理的長效管理
 
  一是強化領導,健全涉腐網絡輿情應對與處理的組織體系。高度重視涉腐網絡輿情對稅務部門形象和公信力的影響,加大人力投入,指定人員負責做好收集、研判、處置相關工作。
 
  二是建立健全分析研判制度,加強涉稅網絡輿情收集研判。建立健全收集監(jiān)測制度,積極開展日常監(jiān)測和突發(fā)事件不間斷重點監(jiān)測,對有關涉腐輿情信息及時預警和跟蹤。建立稅務部門層級之間、地域之間的涉稅網絡輿情收集交換機制,與重點媒體建立信息會商、協調、反饋機制,加強與紀檢監(jiān)察機關、宣傳部、檢察機關、公安局網監(jiān)部門等相關單位的橫向聯系,實現涉腐網絡輿情信息平臺互通共享,力爭早發(fā)現、早應對。
 
  三是健全預案,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建立健全應對處置制度,預案,及早研判輿情危機的走向、規(guī)模,對一定時期內稅務工作和隊伍建設容易引起媒體關注的問題作好評估,列出隱患,明確回應原則,科學設置處理流程,并將責任落實到人,公開運行。一旦出現輿情熱點,即可準確、及時地啟動應對預案。
 
  四是加強培訓,提高涉腐網絡輿情的鑒別能力和分析能力。加大對干部的輿情應對教育,提升全體干部對輿情應對工作的認識,加大應對技巧培訓,讓干部學會與媒體打交道,改變過去簡單或錯誤的處置方式,保障輿情帶來的百姓心聲得到有效落實,阻止“謠言”掩蓋“真相”。
 
 ?。ㄈ┩晟剖侄?,改進涉腐網絡輿情應對與處理方法
 
  一是搭建涉稅網絡輿情監(jiān)控與分析平臺。改變現有的人工手動監(jiān)控的方式,利用信息技術對稅務機關涉腐網絡輿情信息進行及時有效地發(fā)現預警,為稅務機關制訂輿情管理決策提供技術支持。
 
  二是暢通網絡舉報渠道。不斷加大部門網站建設力度,開通稅務干部違法違紀行為舉報平臺和短信舉報平臺,允許網民匿名舉報,從而形成集來信、來訪、電話舉報、網絡舉報和手機短信舉報一體的全方位、立體化的信訪舉報受理渠道網。
 
  三是積極推動稅務公開。暢通與公眾的聯系渠道,使公眾特別是廣大納稅人可以十分便捷的了解稅務部門工作的方方面面,從而消除對稅務工作的神秘感和不信任感。而當涉腐網絡輿情發(fā)生時,則要第一時間回應公眾的合理要求,及時找準問題的關鍵,主動說明事件發(fā)生的原因及處理過程,保證輿情得到有效及時的解釋和通報,防止事態(tài)擴大化。
 
  四是敢于拿起法律武器。網絡聲音魚龍混雜、泥沙俱下,真真假假往往摻和在一起。所以,對于涉腐網絡輿情,我們既不能一概不加分析積極應對甚至引發(fā)網絡論戰(zhàn),也不能一味消極回避,縮頭不言,而應該分析網絡涉腐輿情的性質和類別,相機抉擇,策略應對。對網民反映情況屬實或有一定根據的批評性網絡輿情,做到及時糾錯、公開答復,爭取工作的主動性及預見性;對于反映情況失實的,要通過正當途徑公開辟謠、以正視聽;對于不當炒作甚至為一己之私惡意中傷,可能引發(fā)重大不穩(wěn)定事件的,更要敢于拿起法律武器,依法妥善處置。
 
  (四)自我規(guī)范,從源頭上避免涉腐網絡輿情危機的發(fā)生
 
  科學應對和處置涉稅網絡涉腐輿情,也僅是治標之策,從源頭上治理,關鍵在于從稅務部門和稅務干部的自我規(guī)范,杜絕涉稅腐敗事件。
 
  一是深入推動稅收征管改革,為風險防控構筑屏障。進一步明確征納雙方的法律平等地位,把稅收工作的生命線依法行政貫穿于組織收入的各個方面及稅收工作的全過程,不斷健全執(zhí)法行為事前、事中、事后全過程的監(jiān)督機制,創(chuàng)新稅收執(zhí)法考核手段,認真開展稅收執(zhí)法檢查,及時糾正執(zhí)法偏差,規(guī)范執(zhí)法行為。緊緊圍繞地稅工作“征、管、查、減、免、罰”等關鍵節(jié)點,明確工作職責,規(guī)范工作流程,形成“以崗位風險為點,以處置程序為線,以完善制度為面”的工作運行機制。全面推行公開辦稅,建立健全全方位、多層次的監(jiān)督體系,從制度設計和制度執(zhí)行層面推動稅收體制改革,讓稅務干部無法腐敗、不敢腐敗,從源頭上遏制稅務腐敗。
 
  二是嚴明紀律,樹立稅務機關的良好形象。堅持以廉政文化引領隊伍建設和作風建設,不斷倡導愛崗敬業(yè)的精神風貌,以嚴格的標準、措施和紀律堅決反對“四風”,堅持從小事抓起,從具體問題做起,提高制度的約束力和執(zhí)行力,著力解決發(fā)生在群眾身邊、損害群眾利益的問題。定期對決策、管理、服務、結果公開,提高權力運行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加強對稅務干部的專業(yè)知識、業(yè)務技能和職業(yè)道德的培訓,不斷提高稅務人員的素質,嚴格依法行政,規(guī)范執(zhí)法行為,改進工作作風,優(yōu)化納稅服務,提升服務效能,維護公眾的合法權益,樹立良好的稅務形象,增強公眾的信任感,在源頭上根除網民制造、擴大網絡輿情事件的心理和受眾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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